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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文字作品著作权申办费用

作者:苏州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04 08:46:08

为什么要做版权登记?

1、发生版权纠纷时可以作为一种权利证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2、在版权贸易中,可以顺利进行。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3、可以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版权登记是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

4、申请软件苏州版权登记是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条件,从而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5、有国家部门出具的权威认证,可以使著作权人的作品价值更加高。

通常情况下,我们在这些版权登记的时候,在提交材料中的费用之后才会进行受理,受理之后需要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那么版权登记是否一定可以下证?

不一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版权登记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明确作品的归属,进而让作者充分享受与该作品有关的权益。比如你的作品被别人抄袭、仿冒了,当你要投诉、起诉侵权者时,如何证明你是作者呢?那么,版权证书就是最直接的证据。版权登记一般是到你所在地的省级版权部门办理,因为过程稍微有点繁琐且还要夸地域办理,故建议找代理公司代办比较适宜。

世界版权公约是继伯尔尼公约后又一个国际性的著作权公约。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两个国际版权公约还是比较陌生的,不过二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相同点的,下面就和大家说下二者之间的相同点。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公约有什么相同点呢?两个公约的共同处有:

1.国民待遇原则。在《伯尔尼公约》第三条和《世界版权公约》第二条都对这个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两个公约的最大共同点是,在解释什么是国民待遇时,两个公约的条文完全相同。但是,在具体运用这条原则时,伯尔尼公约是有条件的,世界版权公约则是无条件的。

2.最低限度保护原则。所谓最低限度保护原则,是指国际版权公约缔约国的国内法规定的对有关外国作品的保护水平,不得低于公约规定的标准。两个公约在保护对象、范围、期限和作者的权利等方面,都规定了一些国际版权公约缔约国能以接受的标准。比如,作品的保护期限,伯尔尼公约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内”;世界版权公约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保护期为“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25年。”这样,各缔约国对公约保护范围内的作品的保护期限,就只能是等于或者大于公约规定的期限,而不得少于两个公约各自规定的期限。

3.独立保护原则。所谓独立保护原则,是指各缔约国在遵守各有关公约规定的最低限度保护标准的前提下,可以自行确定本国版权法的保护对象、范围、期限、作者的专有权利及其限制、侵权行为及其补救办法等。比如,伯尔尼公约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除本公约条款外,只有被要求给以保护的国家的法律才能决定保护范围以及为保护作者的权利而向其提供的补救方法。”按照世界版权公约第四条的规定,各缔约国根据其国内法可以对作者经济利益的各种基本权利,其中有准许以任何方式复制、公演及广播等专有权利做出符合本公约精神和内容的例外规定;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也应该由该作品要求给予版权保护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来规定。

4.关于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就两个公约而言,无论是伯尔尼公约,还是世界版权公约,都在公约中订立了一些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特殊优惠”的条款,比如,允许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其他缔约国作品出版后三年或者一年内,向本国申请复制、翻译其他缔约国作者颁发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权发放翻译权非独占性的强制许可证等等。

但是,另一方面又对强制许可证的申请者规定了种种限制和复杂的手续,同时还规定使用此项许可证者必须以“国际可兑换的货币”支付版税。当然,这些微不足道的“优惠”待遇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此,发展中国家对此规定并不满意。

什么是著作权人?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著作权和版权是同义词。”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些人对版权和著作权一视同仁。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基于以上对著作权的定义和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和著作权有五个明显的区别:首先,主题不同。从狭义上说,版权是指出版者的权利,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视为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长期被国有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垄断经营。因此,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是版权的主体。著作权的主题是作品的作者。客观地说,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事实作者、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在某些情况下,它只能被视为“合法作者”。其次,对象是不同的。出版者权利的客体是书籍和音像出版物。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则只保护作品,而不是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的载体可以有很多种,但作品本身只能是一种。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发布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个人授予。著作权是基于依法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在中国,一件作品一旦被创作出来,只要它具有作品的属性,它就会根据法律自动生成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以中国为例,出版商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独家版权权、编辑权、修改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权利以及删除出版作品的权利。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个人权利包括发表权、签署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产权包括复制权(版权、发行权、复制权、翻译权、翻译权)、传播权(表演权、广播权、展示权、朗诵权)和其他权利。第五,时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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