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美术作品版权如何查询?
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属于著作权,而不是专利,对此只受著作权的调整,而不受专利法的调整,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属于专利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否属于专利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专利。二、软件著作权的归属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三、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专利,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现在苏州版权登记有分一般作品版权登记和软件版权登记这两项,申请这两个的程序、费用及所需资料都不一样。创始版权登记是保护作品不被侵犯也是为了保护版权者的利益而来。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版权登记程序都哪些呢?
版权登记程序都哪些:
办理流程:
递交申请书-版权中兴受理-审查员审查资料-登记证书获得;
所需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作品说明书、权属说明;
如何证明自己的软件著作权
一、如何证明自己的软件著作权
其一、通过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
其二、软件的版权页或运行界面上的署名。
其三、软件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计算机软件程序通常包含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源程序是指由计算机软件程序的设计者进行编写的,其是设计者思想最开始的表达。属于人读程序。目标程序是对源程序进行编译,使之成为计算机能读的语言。属于机读程序。通过源程序进行编译出来的目标程序是唯一的,源程序和由源程序编译出来的目标程序属于一个整体,其著作权都属于作者。需要注意的是权利人通过使用源程序和目标程序进行权属证明时,还需要证明其开发程序的时间早于被告。
其四、先于被告软件产品的原告软件产品、软件产品说明书、广告等。此种证明能力较弱,但能够起到加强作用,如使用第三种方法证明时,可以用来证明其开发程序的时间早于被告。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者栏: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软件名称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
(四)登记号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五)变更补充事项: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并提交相应材料。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是怎样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常见的版权许可使用合同
版权许可就是将版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方式,那在许可时签订的合同有几种类型呢?小编归纳了常见的版权许可使用合同。
1、出版合同出版合同是指著作权人许可出版者行使其作品的出版权的协议。所谓出版权实际上是复制权和发行权之和。由于作品的主要形式是图书和文章,故出版合同可以大体分为图书出版合同和文章发表合同。
2、表演合同除了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内的表演而外,表演他人作品都应该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表演的是经过演绎创作的作品,例如是外国人创作的作品的中译本,又如是由小说改编成的剧本,则不仅要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3、录制合同依据《合同法》第39条第1、2款的规定,录制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如果被录制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则还应取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4、播放合同根据规定,播放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时,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另外,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影视作品也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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