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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如何查询?

作者:苏州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2 08:05:02

目前,各国版权登记保护内容都依该国相关条例实施。从登记方法、保护期限、权利人专有权益等各有不同。我国对国际版权登记部分条约的规定如下:

实施国际版权登记条约的规定(1992)第一条为实施国际著作条约,保护外国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对外国作品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称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际著作权条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参加的《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以下称伯尔尼公约)和与外国签订的有关著作权的双边协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外国作品,包括:

(一)作者或者作者之一,其他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的作品;

(二)作者不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但是在该条约的成员国首次或者同时发表的作品;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是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的,其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第五条对未发表的外国作品的保护期,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第六条对外国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为自该作品完成起二十五年。

美术作品(包括动画形象设计)用于工业制品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七条外国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学作品保护,可以不履行登记手续,保护期为自该程序首次发表之年年底起五十年。作品申请国际版权登记的具体保护内容,现暂无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版权登记保护的具体内容都需根据各国著作权法而确定。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对吗

我国营业税有关法律条例指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增值税。法律上是这么指出的:根据我国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通知过度政策规定以下项目免征收增值税:

1、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

2、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的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7、提供给勤工俭学学生的服务

8、农耕的培训服务

9、博物馆等特殊公开展览的门票收入(第一道门票)

10、宗教寺庙举办特定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

11、个人销售自建自住房

12、个人转让著作权的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三、著作权转让有哪些方式?

1、有偿与无偿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著作权人也可以分地域转让自己的著作权。如其可以将北京地区和广东地区的转播权分别转让给北京某广播电台和广东某广播电台。

拥有自己的作品是一件令人自豪的事,为了保护自己的原创作品不被滥用可以进行作品的著作权登记手续。那么作品苏州版权登记如何办理?登记流程有哪些?这应该是很多创作人关心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作品版权登记如何办理

(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

(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产顾问整理核对登记书件。

(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同其他资料一齐上交版权中心。

(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6)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的完成时间大约是20-25个工作日,

在进行作品的著作权登记之前,我们得知道著作权是否必须要进行登记、去哪里登记?著作权取得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采取自愿原则,即作品自原创完成之日起作者自动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不因登记与否而改变。由此可以看出要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是作品的产生,其次是未签署任何放弃作品著作权的声明。

计算机软件是不是必须进行登记软件著作权?根据相关法规,登记软件著作权完全取决于自愿。2002年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该条规定说的是“可以”,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范围是:

1、软件著作权,

2、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

3、软件专有转让合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里有详细的规定,即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而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单位与个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登记部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办理,两种方式各有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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